为了更好落实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打造阳光国企,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将针对不同信息选择适合的形式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公司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示公告
2、工作动态
3、法律法规及政策
4、机构设置
5、人才引进
6、其他法定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同时结合天水市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方式。
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tsecc.net/
(三)公开时限
企业年度公开信息,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中期公开信息,在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公开;季度公开信息,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公开。
企业临时公开重大信息,应当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或科研的特殊需要,依法向企业书面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一)受理部门
本公司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办公室
办公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北路318号东煜大厦七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联系电话:0938-835 8383(传真同号)
邮政编码:7410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公司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办公室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网站上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并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部门。
(2)当面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部门发送申请表。
(三)申请处理
1、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要求其补正后方可办理。对不能补正或补正后仍不完备的,不予办理。
2、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在收到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依法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向申请人公开;依法属于不公开范围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公司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办公室对收到的申请按先后次序办理,一份申请同时提出几项请求的,办公室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司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办公室质询,也可向上级国资委投诉。
附件: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