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党支部书记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意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党建办公室落实的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任务
1.党建办公室:在党支部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管理、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就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应当被问责追责的情况,向党支部提出建议;落实好党支部安排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加强对公司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抓落实等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日常信访维稳工作和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重大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因改革改制引起的信访等舆情事件及时回复疏导,从源头预防舆情风险,防止其演化成意识形态事件。
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注重了解考察对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明确考核和考察的内容、方法、程序,确保考核考察落到实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等。
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依规做好有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立通报情况、移送线索、协助审查调查等机制,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监督合力。
2.各部室:及时发现在职工思想动态、意识形态领域的各种反映,定期报送相关信息及统计报表,每1年向党支部报告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化解防范在意识形态、信访维稳方面的问题。
根据各部室职责定位,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日常工作开展中体现意识形态要求,自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