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咨询部完成甘谷县观澜华府建设项目节能报告评审工作
来源: | 作者:评估咨询部 王 圆 | 发布时间: 2022-10-19 | 1294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我中心经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完成了对《观澜华府节能报告》(以下简称《节能报告》)的评审工作。该《节能报告》由甘肃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完成,项目单位为甘谷红裕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我中心在收到《节能报告》后进行部门初审并于当日送专家组进行审查。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设计单位对《节能报告》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经专家组复核后,我中心进一步审核,并完成了该项目的评审报告。

观澜华府建设项目位于天水市甘谷县大像山镇物流园区,该项目用地面积35200.18,总建筑面积125313.2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2080.52,住宅部分面积81041.16,商业部分面积20300.16,配套用房面积739.20,地下室及车库面积23232.70。项目新建居住户(套)数696户,机动车停车位649辆,投资约8.8亿元。项目建成后消费能源为电气、热力、天然气,耗能工质为新水,项目年消耗电力675.88万kW·h,热力26270.52GJ,天然气11.51万,新水11.19万t,项目综合能耗1866.78tce(当量值),3062.12tce(等价值)。该项目能源消费量占甘肃省“十四五”能源消费增量控制数比例m值为0.03,m≤1,对甘肃省的能源消耗影响较小;占天水市能源消费增量控制数比例m值为0.87,m≤1,对天水市的能源消耗影响较小。该项目为房地产建设类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故无项目增加值能耗影响所在地单位GDP能耗。

该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8、《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等进行节能设计,从小区规划布局、建筑单体设计、朝向、外墙、屋面、门窗、供暖、通风与空调、给排水系统、生活热水、供配电系统、电梯、照明和电能检测与计量方面采用先进合理的节能技术,最大化降低建筑能耗。并依据《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51161-2016的约束值和引导值对该项目的能耗指标进行评估,各项指标均优于《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51161-2016中的约束值,符合节能要求。

该项目建设符合《天水市(含秦安县、甘谷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 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系列工作指南(2018年本)》《甘肃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等相关规划,项目能源消费种类、数量计算基本准确,能效指标核算基本合理,项目能效指标达到先进水平。


审  核:评估咨询部 王建琦

编  辑:办 公 室  唐 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