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营造产业生态
(一)培育优质企业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具有生态主导力和全球竞争力的人形机器人“链主”企业,带动产业创新资源集聚。针对人形机器人的部组件配套、特色化集成及场景化应用等,加大对优质企业的培育力度,激发涌现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独角兽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协同发展,营造有利于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打造安全可靠的产业生态。
(二)完善创新载体和开源环境
支持建设人形机器人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凝聚产学研各界优势力量,提升关键共性技术供给能力。成立人形机器人百人会等行业组织,促进技术交流、供需对接、国际合作,深化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建设人形机器人开源社区,推进开源基金会能力建设,加强对重点企业开源项目的支持力度,汇聚全球开发者协同创新。
(三)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引导人形机器人创新要素向基础好、潜力大的地区汇聚,立足各地特色和产业优势建设孵化器和产业园等,打造创新能力强、应用场景佳的优势集聚区,推动产业链上下游集聚发展。构建产业协同生态,推动机器人、人工智能、新材料等企业跨领域合作,开展技术应用联合攻关,增强软硬协同适配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六 强化支撑能力
(一)健全产业标准体系
开展人形机器人标准化路线图研究,全面梳理产业链标准化需求,建立健全人形机器人产业标准体系,分级分类推动标准制定。围绕基础共性、系统评测、安全可信、行业应用等重点方向,加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研制。深入开展标准宣贯推广,促进标准落地实施。大力推动我国标准“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二)提升检验检测和中试验证能力
制定人形机器人产品检验检测方法,建立智能化、可靠性、安全性等关键指标体系,构建可实施、可度量、可扩展的评测基准。打造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完善评测配套工具,满足企业和用户的检测认证需求。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等建设人形机器人中试验证平台,加强软硬耦合适配,提供中试熟化、工程开发、工艺改进、软件升级等服务,加速相关技术成果的工程化落地和产业化应用,推动产品质量提升。 (三)加强安全治理能力 提升人形机器人功能安全性能,确保相关技术产品对人和环境友好。强化网络安全防护,提高信息获取、数据交互、数据安全等技术保障能力。强化整机、关键部组件、核心软件、算法等重点环节安全风险评估,促进安全能力提升。深化科技伦理风险研判,加快推进相关伦理标准规范研究制订,促进技术创新与科技伦理协调发展。
七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同
加强部门协同,统筹推进技术攻关、产业发展、融合应用、安全治理等工作,促进人形机器人与人工智能、机器人等领域融合发展。深化央地协作,优化产业布局,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推动人形机器人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二)完善产业政策
推动实施人形机器人创新工程,围绕专用软件、核心部组件、整机及应用示范等重点任务加大投入。发挥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等带动作用,引导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积极参与。用好国家产融合作平台,支持领军企业上市融资,推动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组织人形机器人大赛、展会等活动,激发各界创新活力。
(三)加快人才引育
加强人形机器人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鼓励人形机器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创新产学研合作培养模式,共同培养跨学科的交叉复合型人才和工程型人才,增强高水平人才供给。加强职业教育、技术再培训等,大力培育产业应用型人才。加强高端人才海外交流引进,健全人才服务体系,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
(四)深化交流合作
拓展人形机器人国际合作空间,集聚全球创新资源,加强产业发展交流,鼓励国外企业和机构在国内设立研发中心和制造基地等,推动产业国际化发展。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推动新技术、新产品迈向国际市场,拓展跨国业务。深度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为全球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现就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未来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人形机器人集成人工智能、高端制造、新材料等先进技术,有望成为继计算机、智能手机、新能源汽车后的颠覆性产品,发展潜力大、应用前景广,是未来产业的新赛道。我国人形机器人产业前期已有一定基础,但在关键基础部件、操作系统、整机产品、领军企业和产业生态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弱项,需要加强政策引导,集聚资源推动关键技术创新,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为推动人形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赋能新型工业化,有力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