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咨党建〔2022〕17号
中共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支部
关于印发尽责合规免责清单(试行)的通知
各部、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通知》《甘肃省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及天水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清单,经7月15日党支部会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支部
2022年7月15日
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尽责合规免责清单(试行)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通知》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清单。
第二条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广大干部履职过程中的失误和偏差,审视其发生背景、工作依据、决策过程、动机取向、客观结果,做到尽职免责、应容则容、应免则免。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保护干事者,充分调动广大干部改革创新、探索实践、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 尽职合规免责是指公司各部门管理岗位上的干部,包括在关键技术岗位和对生产经营有一定影响的员工在经营管理、改革创新、资本运营、项目投资、科技创新、经济往来等工作中,按照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法定职责、部门职责、岗位职责、临时职责,但因先行先试、无意过失和探索性失误错误等原因,给国有资产造成一定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但符合《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于追究责任。
第四条 前置条件
(一)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有关制度没有明令禁止的;
(二)以促进企业改革发展或者履行企业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为目标的;
(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
(四)没有为个人、他人或者小团体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没有因主观故意、失职渎职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符合上述五项条件,属于探索性改革创新举措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失误、偏差,但未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可以予以免责。
第五条 以下情形不纳入容错免责范畴: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
借改革创新之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
在同一问题上重复出现失误错误或者给予容错免责处理后再次出现同样失误错误的;
属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所列责任追究情形的。
第六条 免责适用具体情形(27条)
(一)战略管控方面
1.在落实党中央、甘肃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天水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工作要求中,为维护全局利益,认真履职、敢于作为,严格执行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由于出现客观上无法预知且不能克服的因素,未达到预期效果或者造成损失的。
2.在企业战略性结构调整、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等工作中,出现探索性失误或者未达到预期效果的。
3.在重要事项决策、实施和风险管控中,因受宏观调控、行业政策变化、不可预知及不可抗力因素等影响,未达到预期效果或者造成损失的。
4.在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没有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为了争取项目落地、获取战略资源、抢占市场先机、解决急难问题等,在落实集团决策部署过程中先行先试、敢于创新,出现失误的。
5.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实施过程中,因受不可预知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未达到预期效果或者出现失误的。
6.在落实公司决策部署、工作计划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非主观故意的难以预见因素,导致未能实现预期效果的。
(二)改革创新方面
7.在深化企业体制机制改革中,因先行先试、缺乏经验或者政策调整等因素,未达到预期效果的。
9.在推进完善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职业经理人制度及市场化选人用人等方面,认真进行人选考察和背景调查,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所要求程序选人用人,但因客观实际企业未能准确调查核实,导致用人失误的。
10.在企业优化整合、改制重组工作中,按预定方案实施完成后,因国家法规政策调整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政策变化等难以预见的客观因素,导致项目发展与预期出现一定偏差,出现国有资产损失风险,但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11.在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中,建立能上能下选人用人机制,不拘一格大胆和破格使用经营管理人员,出现一定失误或者偏差的。
(三)资本运营方面
12.在担保、融资等业务中,因宏观形势变化等原因未实现预期目标的。
(四)经营管理方面
13.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中,主动作为、创新性开展工作,出现一定失误或者偏差的。
14.在合同管理业务中,因受宏观经济形势、调查手段受限、信息不对称等影响,造成不可预估的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15.在资金管理业务中,因受财政货币政策、利率汇率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资金没有发挥应有效益或者造成一定损失的。
16.在风险防控工作中,因受政策调整、市场行情变化、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难以预见原因,造成一定损失的。
(五)投资管理方面
17.在开展投资业务中,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并充分评估和积极防控投资风险,因客观上无法先行预见的相关政策重大调整、外部环境重大变化,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
(六)资产交易方面
18.在开展资产交易中,严格执行资产交易有关规定,确保交易资产处于合理状态,因自然灾害、征收征用等导致交易资产毁损灭失,所有权受限,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
(七)科技创新方面
19.在组织研发创新中,加快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和现代产业链链主,开展原创技术研究,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因技术路线选择、产业关键技术研发等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
(八)应急管理方面
20.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出于担当尽责,临机决断采取紧急措施,事后履行决策程序并得到追认,但仍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
(九)其他方面
21.按照国家或上级单位明确要求的任务进度、时间节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时,因时间紧迫出现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实际工作并行推进的。
22.向上级提报的重要报告,向社会发布的重要信息,因经验不足、考虑不周出现失误或偏差,但经过集体讨论或经上级领导审阅的。
23.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和公司保密规定和要求,配备保密设施,落实保密措施,严格保护保密资料,抓好保密工作。因自然灾害、外部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保密设施、保密文件损害的。
24.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和要求,落实档案管理措施,严格保护档案资料,规范抓好档案工作。因自然灾害等外部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档案资料、设施设备损害的。
25.在推进巡视、巡察、审计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严格落实上级有关监管方面提出的问题整改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整改,因司法诉讼、政策限制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未按期全面完成整改要求的。
26.在企业经营投资重大决策过程中,依法依规明确表示异议并投反对票,因决策权限所限,未能防止违规决策,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
27.符合中央大政方针和有关政策,按规定程序决策、实施的改革创新事项,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的,应纳入容错免责情形。
第七条 实施和认定
出现上述适用容错免责具体情形的,在经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后提交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党支部研究认定,确认为免责情形的,启动容错纠错免责程序,确保容错、免责和纠错工作有机衔接。
第八条 尽职合规免责清单试行期间,若该清单存在与上级
文件精神不符的,应执行上级相关文件规定。
第九条 党支部负责本清单的解释、修订工作,本清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