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嘉峪关市等18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批复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4-03-27 | 5043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加强城市治理,提升城市品质。构建均衡协调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为基本单元,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优化城市蓝绿空间,构建高水平的蓝绿网络。合理确定村庄分类,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强化宅基地、乡村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

六、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健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明确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推进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加强地域风貌管控,彰显城乡风貌特色。

七、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做好重大区域交通设施、能源设施空间预留管控,构建复合高效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统筹安排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布局,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高度重视城市公共安全,做好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加强人防、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重大危险品管控,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八、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九、做好规划实施保障。甘南州人民政府要指导合作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批复精神,依法依规做好《规划》的印发、公开和实施,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传导和落实。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