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4-06-18 | 1575 次浏览 | 分享到:

(九)推动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稳步推进建材、有色冶炼、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兰州市要加快推进85家企业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

(十)以试点城市为引领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兰州市、金昌市、武威市、临夏州要充分发挥清洁取暖示范作用,以多能互补的区域性和可再生能源供暖方式提高热源清洁化率,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煤改气”要落实气源以供定改。天水市、平凉市、庆阳市、定西市、陇南市、甘南州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实际,优先发展集中供暖,集中供热难以覆盖区域,立足实际成片推进清洁取暖,逐步减少民用散煤用量,确保群众温暖清洁过冬。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各市(州)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防止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区域,强化商品煤质量监管,确保煤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

三、大力实施交通结构优化调整

(十一)持续推进货物运输绿色转型。调整优化货物运输方式,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为主,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辆。在煤矿、钢铁、火电、有色、焦化、煤化工等行业新改扩建项目中积极推广清洁运输方式。充分发挥公铁联用等运输方式的组合优势,推进铁路专用线进厂进园进企。合理提高物流铁路运输比例,兰州市采用公铁联运等“外集内配”物流方式。加强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衔接设施建设,加快柳沟至红沙梁等铁路专用线建设。督促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重点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和储煤基地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

(十二)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的轻型物流车、出租车、网约车、中短途客车、轻型环卫清扫车、市政园林机械中,新能源车比例要达到70%;加快推进专线运输车、短倒运输车、城建用车、场(厂)内运输车等载货汽车新能源化,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推动兰州市、武威市培育一批清洁运输企业。继续推动公共交通优先,兰州市城市新增公交车全部实行新能源化并加快推进城区现有公共燃气车辆尾气治理,其他市(州)新增公交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省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60%。

(十三)提升机动车排放水平。强化销售环节新生产货车车载诊断系统、污染控制装置和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的监督抽查,实现系族全覆盖。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建立完善用车大户清单,到2025年,在用柴油货车抽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兰州市要在西固热电、兰州热电、范坪电厂、榆钢公司、兰石化、兰铝公司等6家重点企业率先开展重型货车门禁系统建设。依托黑烟车抓拍系统对车辆冒黑烟上路行驶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快维修站建设,积极开展超标车维修治理,强化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管执法。

(十四)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机场、工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鼓励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有序推进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和铁路机车淘汰,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及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中川机场桥载电源设备使用率达到95%以上。

(十五)全面保障成品油质量。加强油品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全环节监管,全面清理整顿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加强油品使用环节监督检查,重点开展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柴油抽测,对不达标油品进行追溯,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主体的责任。

四、深入开展面源污染治理

(十六)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六个百分之百”防尘抑尘措施,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监管,鼓励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施工工地在土方阶段安装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设施,鼓励道路、水务等长距离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力争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主干道、外环路、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到2025年,地级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左右,县城建成区达到70%左右。基本完成工矿企业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物料堆场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对城市公共裸地以及废旧厂区、物流园、集中停放重型货车的场地等进行排查建档,采取绿化、硬化、清扫等措施减少扬尘。

(十七)强化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矿业权设置管控规则,加强新设露天矿山审批。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原则上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生产矿山加快绿色升级改造,实现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矿区社区和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