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发〔2022〕23]天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天水市人民政府官网 | 作者:天水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 2022-05-10 | 6684 次浏览 | 分享到:

 

重  点  任  务

责任单位

二、健全绿色循环发展流通体系

(九)提升绿色贸易品质

49

深化绿色“一带一路”合作,加强天水节点建设,依托甘肃-广西-东南亚、甘肃-重庆-新加坡、甘肃-新疆-中西亚--中东欧贸易走廊,充分利用进博会等国内综合性展会带动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对接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合作。加强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等新型贸易业态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促进绿色产品消费

50

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引导国有企业逐步开展绿色采购,加大对违规采购行为处罚力度。

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

51

加大绿色消费宣传力度,鼓励各县区采取补贴、积分奖励、发放消费券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鼓励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鼓励大型商场、超市实施节能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市商务局

52

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完善认证机构信用监管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53

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领全社会提升绿色电力消费。

市发展改革委

54

严查虚标绿色产品违法违规行为,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市市场监管局

重  点  任  务

责任单位

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一)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55

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开展宣传、培训和成效评估。

市住建局

56

全面落实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政策,强化塑料污染治理,加大塑料废弃物规范化回收利用和处置。持续加大监督执法、替代产品推广和宣传引导力度。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57

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开展超标包装及过度包装计量检查和治理,督促寄递企业采购绿色快递包装产品。

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

58

提升交通系统智能化水平,积极引导绿色出行,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活动。

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

59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宜居环境。

市卫生健康委

60

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示范创建,积极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环境保护日等宣传活动。

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重  点  任  务

责任单位

四、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二)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

61

坚持节能优先,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加快燃煤电厂、燃煤锅炉、电力系统节能改造,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62

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加快推动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开发,推动开发区、农村、工商业等屋顶分布式光伏和因地制宜发展水能、 地热能、氢能、生物质能。

市发展改革委

63

加快推进列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的黄龙和张川站点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及建设工作,积极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64

有序推进网源荷储一体化协调发展。加强矿产开发利用和环境恢复治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

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65

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

国网天水供电公司

66

持续加大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支持秦州、麦积中部低碳能源融合发展,推进新型建筑保温材料等技术突破及产业化应用。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科技局

67

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餐厨垃圾等生物质资源富集的地区,布局建设生物质能源项目。

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

重  点  任  务

责任单位

四、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二)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

68

积极推进华能甘谷电厂复工复产,开展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严控新增煤电装机容量,促进燃煤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

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69

提高能源输配效率,有序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发展,逐步实现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着力打造清洁能源优化配置平台。

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天水供电公司

70

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

71

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

市生态环境局

(十三)提升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效能

72

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推动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加快建设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73

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减少生活垃圾填埋处理。

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

重  点  任  务

责任单位

四、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三)提升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效能

74

加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固体废弃物收集、转运的监管,严格落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市生态环境局

75

优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布局,健全医疗废物收转运体系。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

76

做好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自建合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

市住建局

(十四)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

77

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积极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利用,集约利用土地等资源。建设交通绿色廊道,打造绿色公路、绿色客运枢纽、绿色铁路、绿色航道、绿色空港。

市交通运输局、天水火车站

78

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在高速公路、国省干线服务区、客运场站等枢纽区域建设充电桩站。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79

积极推广应用新型路面材料、智能通风、辅助动力替代和节能灯具、隔声屏障等技术和产品。积极推行沥青冷(热)再生、水泥路面破碎再生等技术,加大工程建设中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力度,提高钢结构桥梁、机制砂在公路建养项目的应用比重。

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

重  点  任  务

责任单位

四、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五)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

80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城市发展和安全,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鼓励城市留白增绿,积极创建“美丽城市”试点。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加大日常巡查排查力度,实行动态管控、及时排查。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81

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发扬社区绿色文化。

市住建局

82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开展星级绿色建筑认定。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

市住建局

83

补齐乡村建设短板,加快推动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工作,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各县区优化农村垃圾处理及中转设施布局,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落实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麦积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乡村振兴局

84

继续做好农村清洁供暖改造,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美丽的村庄环境。

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重  点  任  务

责任单位

五、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十六)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

85

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布局一批前瞻性、战略性、颠覆性科技攻关项目。

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86

重点在高效节能、生态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废物循环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智能电网、高效低成本太阳能电池等方面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在生态环境、新材料等领域争取国家级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和平台,布局建设省级绿色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新型研发机构、产学研联盟、产教融合基地等绿色创新平台。

市科技局

87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规模以上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培育壮大绿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群体。支持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力量建立市场化运行的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

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十七)加速科技成果

转化

88

组织推荐国家重大环保装备技术名录和环保装备技术规范管理企业,优先将先进绿色环保产品列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支持范围。推广应用“揭榜挂帅”制等科技项目组织模式,实施一批绿色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

89

严格执行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建立健全县区政府、科研单位和企业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机制,推进丝绸之路“科技走廊”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重  点  任  务

责任单位

六、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十八)加大立法执法

力度

90

严格落实《甘肃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规制度。

市生态环境局

91

推动完善促进绿色设计、强化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污染治理、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扩大绿色消费、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法规制度。

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

92

强化执法监督,依法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广大社会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推行生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依规进行索赔,做到应赔尽赔。

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十九)完善绿色收费价格机制

93

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健全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合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污水处理收缴率。完善城镇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94

落实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受电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分类,对高耗能行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落实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全面放开其电力市场准入。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95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继续落实好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完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重  点  任  务

责任单位

六、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二十)强化资金支持

96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内投资以及甘肃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项目建设。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97

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和资源税法,继续落实好国家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支持绿色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税收政策。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二十一)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98

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探索开展以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等为抵(质)押的绿色信贷业务,探索扩大绿色企业和项目抵(质)押融资范围。

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天水银保监分局

99

加大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考核力度。

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天水银保监分局

100

严格执行国家绿色债券标准和绿色债券评级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发行绿色企业债、绿色公司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

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天水银保监分局

101

发展绿色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发行绿色融资工具,引导市内保险机构发展绿色农业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绿色保险。

天水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

重  点  任  务

责任单位

六、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二十一)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102

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

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天水银保监分局

103

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与外资进入气候投融资领域,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试点,选择有条件的县区逐步开展零碳示范园或零碳示范项目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天水银保监分局

(二十二)完善绿色标准、绿色认证体系和统计监测制度

104

加快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建设,培育一批专业绿色认证机构。落实国家绿色认证评价制度,鼓励认证机构开展绿色认证技术研究和创新服务,重点推动在新材料新能源、重大装备、信息技术、农业等领域开展节能低碳、绿色环保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

105

积极推进有机产品认证,增强绿色供给质量,助力区域经济绿色发展。

市市场监管局

106

积极落实节能环保、清洁生产以及清洁能源产业统计监测实施方案,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监测,严把“入库关”和“质量关”,开展数据综合评估分析。强化统计信息共享,加强部门间数据联通。

市统计局

(二十三)深化绿色交易市场机制改革

107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108

推行水权交易制度,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推动流域、地区、行业、用户间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加强水权交易监管。

市水务局

109

按照国家碳市场交易要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做好发电企业参与碳市场交易的注册登记、配额分配、清缴履约等工作,做好纳入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碳核查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