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2-07-15 | 3040 次浏览 | 分享到:

如遇临时性、紧急性重大事项,可临时通过碰头会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 资金运作程序

凡经党支部会批准预算内的企业往来等开支,由经办部门提出,财务部门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预算外的开支,由经办部门提出,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进行调整。会议批准后,按预算内开支办理。预算调整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

大额资金的调度,按公司三重一大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投资项目决策程序

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由公司法律顾问归口初审,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按公司章程授权,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投资项目均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可行性报告。其中重大投资项目要成立项目小组,认真组织项目调研论证,详细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或第三方咨询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或提供咨询,也可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编制可研报告。

投资项目经相应决策程序批准后,应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和确定项目责任人,同时明确项目监督人,跟踪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后,应由项目实施主体形成项目竣工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审计。

第十五条 人事任免程序

须由总经理提名的人选,由总经理按有关规定向公司党支部会提名、前置审查,由党支部任命;

须由总经理任命的人选,由公司党支部组织考察并由公司党支部形成决定;根据公司党支部的决定,有关人员按规定由公司聘任或解聘。

第十六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则由办公室组织拟定,报党支部会批准、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规则自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