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屏一廊、两主三辅”生态安全格局。落实国家“三区四带”生态安全屏障中的“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和“北方防沙带”,打造“四屏一廊”保护分区,全面增强生态空间服务功能,强化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构建“两主三辅”治理体系,系统优化生态空间总体格局,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提升各流域上下游及其沿线重点地区的生物多样性与综合生态功能,提高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
构建“一带一廊、一核两个区域中心”城镇开发格局。落实国家“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中的“陆桥通道”横轴和“包昆和西部陆海新通道”纵轴,以及甘肃省兰州1小时核心经济圈、河西走廊经济带、陇东南经济带、黄河上游生态功能带“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以区域、城镇、产业、交通等空间发展特征为基础,结合甘肃省国土空间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推动形成甘肃省“一带一廊、一核两个区域中心”的城镇开发格局。
第四章 严格耕地保护,支持推进乡村振兴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落实甘肃省保障粮食安全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明确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拓展农产品多样化生产空间,保障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供给。统筹优化甘肃省乡村地区国土空间布局,推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保障乡村振兴空间,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第一节 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将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分解到市州,逐级传导落实到地块,作为规划期内必须守住的保护红线任务。耕地保护任务落地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及综合产能,建设国家级旱作农业示范区和粮食安全产业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自上而下逐级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考核,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终身追责。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各类非农建设选址布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必须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严禁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在兰州市、白银市、兰州新区等沿黄高效农业产业发展带,酒泉市、张掖市、武威市、金昌市等河西灌溉农业区,加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做好甘肃省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储备。结合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等,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做到复垦补充耕地与建新占用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市州统筹为辅、省域内调剂为补充,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实施耕地进出平衡。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基础,除国家安排退耕还林还草、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等特殊情况外,对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统筹耕地保护与生态建设,结合适宜性原则,逐步通过实施耕地进出平衡,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在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不损害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逐步调整不符合自然地理条件的土地利用方式,引导在陡坡山地上种植苗木、林木、草坪,将在平原耕地种植苗木、林木、草坪的逐步恢复为耕地,用山上换山下。综合改造利用戈壁、荒地、荒漠、滩涂、盐碱地等发展设施农业,引导设施农业产能向非耕地区域适度转移。严格管控进出平衡的耕地质量,将难以或不易长期稳定利用耕地,逐步置换为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总体提升耕地质量。
有序引导可恢复其他农用地复耕。重点做好平凉市、庆阳市、陇南市及天水市南部县区等林果业发展集中区中不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农用地复耕,结合陇东雨养农业区和天水陇南山地特色农业区果业标准示范园创建、低效果园改造优化等农业结构调整,充分利用荒山荒坡发展林果业,减少新增林果业占用耕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稳妥引导位于河谷川地和塬地的林地、园地向耕地转换。建立空间优化动态调整激励机制,引导农业结构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转变,稳妥有序恢复不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流向其他农用地的耕地。
实施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依法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监测耕地种植用途动态变化。开展日常巡查和核查,对耕地种植用途改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格防止耕地“非粮化”。
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经依法批准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储备区中的耕地上补划。储备区内耕地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前,按一般耕地管理和使用。各类土地整治活动和新建高标准农田增加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地区,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污染的建设项目。根据补划和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复垦等新增加耕地情况,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对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进行补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