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来源:省发改委官网 | 作者:省发改委 经贸处 | 发布时间: 2022-06-08 | 8136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推动商贸流通业态转型升级。
    1.支持电子商务创新规范发展。积极推动垂直电商、社区社群电商、微商电商、直播电商、O2O等零售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大力培育电商同城配送新业态,培育自有品牌,通过电商与物流的深度融合,搭建电商同城配送平台体系,引导本土商贸流通企业参与电商同城配送运营,借势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逐步形成覆盖电子商务产业链上下游及跨行业融合的数字化商贸流通体系,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按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统一部署,强化提升全省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服务水平,方便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加快提升农产品网上销售水平,加大与阿里、京东、拼多多、抖音等国内知名大平台合作力度,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开展各类节庆网购促销活动,打破地域空间限制、打通省内省外双循环通道,实现网络增销、带动农民增收、满足不同消费需求。推动公共消费、政府采购等与电商平台对接,形成引领商品研发创新和迭代发展的规模化订购定制平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2.推进实体商业转型融合发展。推动商品交易市场、商贸综合体、超市等生活服务业场所进行上云改造,支持大型商城和特色市场建设电子商务营销平台,探索发展“新批发+新零售”模式。探索发展智慧零售,创新开展无接触式购物、无接触配送等新模式,推广应用智能化消费服务系统,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探索发展移动便利店、厢式智能便利店等非固定便民商业设施,鼓励便利店创新开展“零售+”模式,支持便民商店增加快递外卖、社区配送等便民生活服务项目,提升智能化、品牌化水平。依托“智慧社区”建设,整合便民服务资源,打造“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高效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集社区商贸、文化、休闲、健康等多场景于一体的社区综合体。(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3.发掘商贸流通大数据应用价值。建设应用全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中小电商企业数字化创新运营能力。开展电子商务直播专项推进行动,推动直播电商主体做优做强,打造甘肃网红IP。依托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社会化平台等载体,加强流通大数据整合、分析与利用。强化政务领域流通大数据应用,开展流通发展态势监测分析和预警预判。引导电商平台、传统企业发挥流通数据优势,提升产销衔接水平,拓展精准营销和个性化服务,深度发掘消费潜力。推动流通大数据赋能生产环节,为工农业生产提供决策支持,提升个性化定制和柔性化生产水平。(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
    (三)构建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生态。
    1.支持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对标国内行业头部企业和先进水平,强化流通技术创新、网络渠道拓展、制度规范建设,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商贸流通企业。着眼培育县域龙头商贸流通企业,支持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从传统商品批发、零售向上下游一体化供应链服务转变,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管理水平和流通效率,增强对县域商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企业通过战略合作、资本运作等拓展经营网络,对接商品产地和消费市场,完善采购与分销渠道,培育资源配置和整合优势。打造外贸企业联盟升级版,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动形成龙头企业引领有力、骨干企业支撑有力、中小企业充满活力的外贸主体格局。稳定联盟企业贸易份额,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单打冠军”型企业。注重服务贸易主体培育,培育一批服务贸易龙头企业,积极扶持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服务业中小企业开展服务贸易。(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
    2.鼓励区域特色商贸企业做优做精。顺应全省农业生产布局,在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升级改造一批产地专业市场。重点完善“牛羊菜果薯药”等特色产业和花椒、百合、橄榄油等“独一份”“特别特”“好中优”“错峰头”等特色产品产地市场功能,大力推进商产融合,完善展示体验式、交流互动式服务业态,提升价格形成、信息服务、物流集散、品牌培育等服务功能,提升特色产品市场影响力,挖掘消费潜力,拓展市场空间,培育具备区域特色、文化底蕴、发展潜能的商贸企业。支持各地立足优势产业,强化农产品品牌培育,进一步提升“甘味”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一批市县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商标品牌。构建“中华老字号”、“甘肃老字号”及“各地老字号”品牌保护传承创新发展长效机制,支持企业加快适应新消费方式,改善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品牌价值。(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农业农村厅)
    3.推动中小微商贸企业转型升级。完善支持中小微商贸企业扶持政策,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建立健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服务体系,激发企业活力和创新力。鼓励中小微商贸企业发掘细分市场潜力,拓展经营领域和服务范围,培育独特竞争优势,实现精细化、多元化、品质化发展。支持中小微商贸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增强规则意识,加强商品质量管控,推动企业规范化发展。鼓励平台型、科技型企业利用数字技术赋能,引导降低中小微商贸企业进驻和服务费用,提升企业持续发展能力。采取自主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壮大外贸经营主体,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式发展,加快“小巨人”企业培育壮大。(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