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
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2022—2025年)
省发展改革委
为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进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为主线,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着力增加有效服务供给,着力提升服务质量水平,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多元参与、协同发力。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合理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吸引多元参与,增强供给体系与服务需求的适配性,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协同发力的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新格局。
——创新供给、共建共享。推动业态融合创新,丰富生活服务高品质多样化供给,加强标准化品牌化建设,互联互通数据信息,共享优质服务资源,为城乡居民就近享有生活服务提供便利条件。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着眼经济发展实际,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分类指导、综合施策,因地制宜推出一批有代表性的生活服务场景和示范项目,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惠民政策在城乡社区基层落实落地。
——补齐短板、提升品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紧盯生活服务短板弱项,以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为依据,科学合理布局服务设施,优化服务机构、网络、节点、人员配置,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
二、行动目标
以化解生活性服务业有效供给不足、便利共享不够、质量标准不高、人才支撑不强、营商环境不优等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的养老、托育、健康、文旅、体育、家政等生活服务需求为目标,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到2025年,配套托育服务设施覆盖所有新建住宅小区,符合条件的完整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达标率在60%以上,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以上,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3%。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3.2人、注册护士4.5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8张。乡镇(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新建城区、居住(小)区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齐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农村和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100%,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到30平方米,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60%以上。建成300个“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公共文化设施,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达到992.7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新建城区、居住(小)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体育设施。
三、重点任务
(一)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提升行动。
1.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达标行动,统筹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等因素,规划建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补齐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文体服务等领域短板弱项,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缩小区域间服务供给水平差距,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高效稳定供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兼顾财政承受能力,适时对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进行动态调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文旅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残联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兰州新区管委会具体落实。以下任务需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扩大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聚焦养老、托育、教育、医疗等供需矛盾突出的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提供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服务,实现大多数公民付费享有。盘活现有设施资源,低价或无偿提供给普惠性服务供给主体,帮助降低服务成本、提升运营效率,扩大服务供给。在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中统筹纳入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建设,引导专业化普惠托育、学前教育、普惠养老等服务机构进驻社区开展服务。加强省级统筹,推动市县因地制宜制定社区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认定支持具体办法,实行统一标识、统一挂牌,开展社会信用承诺。(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