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4-03-27 | 6098 次浏览 | 分享到:

引导大中小城市协调布局。围绕实施甘肃省“四强行动”,明确兰州市为省域中心城市,加强城镇人口吸引力,支持兰州市建设要素聚集中心、科技创新中心、产业发展中心、物流输转中心、区域消费中心,推动产业园区发展、现代城市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建设酒泉市、天水市两个区域中心城市,支持资源禀赋和基础条件具有相对优势的酒泉—嘉峪关、庆阳—平凉和天水等地率先发展。保障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优化城市功能体系,破解“大城市病”等空间问题。建立差异化的城镇空间分级发展策略,加快县域中心城市发展,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全面支撑人口就地城镇化,使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条件、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相匹配,促进各级城市、县城、小城镇和村庄协调联动和特色化发展。调整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用地规模和结构,保障小城市增强城市活力的服务功能和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

促进人口减少城市空间紧凑布局。严格控制人口减少的城市用地规模扩张,促进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向中心城区适度集中,根据实际服务人口需求,重点保障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托幼、邮政快递等公共服务功能用地,鼓励存量建设用地混合利用和空间复合利用。落实国家差异化的规划用地政策,加强人口减少区域城镇建设用地统筹和流转,保障创造就业岗位的空间需求。优先保障新能源、设施农业用地空间,促进沿“一带一路”主要通道节点集聚产业和人口。在具有生态优势的地区,允许利用一定比例土地发展休闲农业、生态旅游等产业。

2035年,甘肃省300万—500万人的Ⅰ型大城市1个,100万—300万人的Ⅱ型大城市1个,50万—100万人的中等城市5个,20万—50万人的Ⅰ型小城市13个,20万人以下的Ⅱ型小城市61个。

第二节 构建县域发展新格局

发挥县域经济支撑带动作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依托县域资源禀赋,按照城市服务型、工业主导型、农业优先型、文旅赋能型、生态功能型五种县域经济类型,突出县城和中心镇的节点纽带作用,着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多元富民产业,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打造一批工业强县、农业大县、文旅名县、生态优县,构建功能鲜明、经济繁荣、设施配套、治理有效、普惠共享的县域发展格局。

推动县城和小城镇集约布局。支撑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合理保障县城和小城镇空间需求,提高吸纳新增城镇人口、服务周边农村地区人口的能力,促进城市、县城、小城镇和村庄协调联动、特色化发展,使城市乡村功能更加贴近群众需要。在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中优先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升级空间,预留区域性交通物流、电信、市政、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廊道。加强存量低效用地再开发。

第三节 完善均等共享的公共服务空间体系

建立与常住人口挂钩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结合城镇体系布局,建立与城镇人口规模和结构相匹配的公共服务配置体系。统筹考虑省域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和县域中心城市的实际服务人口总量和结构需求,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给策略。提高市州中心城区、县城、重点镇的公共服务配套水平,有力支撑就地就近城镇化。统筹存量和增量空间,完善城乡生活圈的公共服务和便民商业设施配置,有效保障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托幼、社区商业、邮政快递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合理保障殡葬服务设施用地。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鼓励利用低效土地和房屋安排养老、托幼等急用短缺的公共服务设施。

统筹区域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教育设施方面,支持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改革先行区建设,完善陇中地区、河西地区、陇东南地区3个职业教育集群布局。医疗卫生设施方面,在兰州市、酒泉市、天水市等地统筹布局区域医疗中心、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支持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省级传染病专科医院、省级集中医学隔离场所,优化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布局,在各市州实现三甲医院全覆盖,在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不足的市州和人口较多的县,完善精神卫生福利设施配置,支持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康复服务需求。文化设施方面,加强敦煌研究院等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机构、重点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等建设的空间保障。公共体育设施方面,支持国家步道体系、甘肃丝绸之路体育健身长廊建设,支持市县完善“一场(公共体育场)两馆(体育馆、游泳馆或滑冰馆)一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布局,支持都市圈中心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与周边城市的共建共享。

保障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推动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均衡布局,促进与学龄人口变化相协调、与城镇化进程相适应的学前教育设施、中小学校布局优化调整。顺应人口结构发展趋势,因地制宜优化托育、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强化兜底保障。分级分类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机构规划布局,增强平急结合、应急处置快速转换能力。做好各类福利、公益性殡葬服务、公共文化、全民健身等设施规划保障。各地可在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进一步优化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和配套标准。

优化职住平衡的生活空间布局。坚持“以人定房、以房定地”原则,对接群众刚性和改善性居住需求以及相应的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及其用地需求。充分利用城市交通和就业便利地区的存量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促进职住平衡,合理调整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供应比例,适当提高住宅用地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比例。在编制年度住宅用地计划时,支持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保障军队安置住房用地,优先安排,应保尽保。加大产城分离城市改善通勤交通、产业园区生活圈配置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