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天水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4-06-21 | 1839 次浏览 | 分享到:
来源:天水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

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

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政办发〔2024〕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天水市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


天水市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

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改革完善县域医疗卫生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甘办发〔2023〕27号)以及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卫基层发〔2024〕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目标,改革创新县域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提升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建立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基层医疗卫生运行新机制,有效构建以健康为中心、医防相融合的县乡村三级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着力推动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形成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为深入推进“健康天水”建设提供有力的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坚持把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作为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改革任务,深入实施卫生健康优先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融合,不断加强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健康管理,着力形成医防融合同向激励机制,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

2.坚持市级统筹,县区实施。坚持市级统筹指导与县区组织实施相结合,充分发挥市级规划指导和统筹调度作用,严格落实县级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优化整合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切实推动人、财、物集中统一管理,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和医疗卫生人才下沉,着力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实现发展同心同向、资源共建共享、管理同标同质、服务优质高效。

3.坚持因地制宜,一县(区)一策。坚持深化改革系统性与协同性相结合,统筹考虑县域医疗卫生资源、经济发展水平、服务人口规模、疾病分布特点以及群众就医习惯等因素,注意不同县区、不同类型、不同功能定位以及不同等级规模医疗机构差异化协调发展,鼓励县区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因地制宜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不搞“一刀切”“一窝蜂”“一阵风”。

(三)工作目标。按照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一年一大步、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变样”的总体要求,2024年7月底前,各县区全面启动县域医共体建设,2024年底,甘谷县、武山县、清水县县域医共体达到国家监测评价紧密型标准,县域就诊率达到75%以上,基层就诊率达到55%以上。

2025年底,全市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县域医共体组织管理、投入保障、人事编制、薪酬待遇、医保支付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各县区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县域医共体。甘谷县、武山县、清水县县域医共体巩固提升国家监测评价紧密型标准,秦州区、麦积区、秦安县、张家川县县域医共体达到国家监测评价紧密型标准,县域就诊率达到75%以上,基层就诊率达到55%以上。

2026年底,全市县域医共体实现资源共建共享、管理同标同质,全方位、一体化的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机制健全完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巩固,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县乡村三级协同支持关系进一步夯实,乡村两级服务水平明显加强,医保基金县域使用效能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所有县区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科学规范的管理共同体

1.建立权威高效的县域医共体组织管理机制。健全县域医共体管理体制,成立由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和医共体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统筹负责县域医共体的规划建设、章程审定、投入保障、项目实施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议事规则,明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决策流程和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县域医共体建设重大事项,并协调推进人事、薪酬等各项改革措施。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承担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对县域医共体管理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