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来源: | 作者: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2-07-06 | 4382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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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

 

各部、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精神,加强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落实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经7月1日总经理办公会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7月6日

 

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落实公司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公司资产流失,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投资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天政办发2017184号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天国资发法规[2020]17号等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以下简称“责任追究”,是指公司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活动中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工作。已调任、离职或退休人员,应当纳入责任追究范围,实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第四条 前款所称“未履行职责”,是指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正当合理期限内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一般包括不作为、拒绝履行职责、拖延履行职责等。

前款所称“未正确履行职责”,是指未按规定以及岗位职责要求,不适当或不完全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一般包括未按程序行使职权、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

前款所称“资产损失”,是指对公司实际造成的各项资产损失金额、有确凿证据证明并可计量的损失金额。

前款所称“其他严重不良后果”,是指除造成公司资产损失外,对公司、行业、社会和国家造成的危害性较大的结果,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竞争优势丧失或者严重弱化

)公司信誉严重受损

)公司受到责令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等

使公司所处行业或产业发展受到较大影响

对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危害

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等。

第五条 开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目的是提高公司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产聚集的岗位进行监督,严格问责,完善机制,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资本效率,增强公司活力,防止资产流失,实现资本保值增值。

第六条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问责。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按照公司管理规定等,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有关人员,严肃追究问责,实行重大决策终身问责

二)坚持客观公正定责。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认定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及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既考虑量的标准也考虑质的不同,实事求是地确定资产损失程度和责任追究范围,恰当公正地处理相关责任人,保护